新闻中心
News
中共厦门市供销社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1-0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供销社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5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整改自觉

收到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体员工把思想统一到整改工作上来,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全力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

(二)加强统筹领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2018年5月24日,集团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牵头部署、协调督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按“一岗双责”要求,根据整改任务清单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部门、各企业第一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具体推进落实整改;下设整改办公室,确保整改工作在集团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集团党委先后召开10次党委会、8次碰头会、2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任务,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集团党委根据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31项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清单》,形成78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整改清单、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配合部门和完成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

(四)注重源头治理,狠抓建章立制

集团党委以巡察反馈问题为主线,着力查找集团党建薄弱环节和岗位廉政风险点,逐步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集团及下属企业先后制定、修订了9项制度,其他40多项制度已形成初步修改稿,待集团聘请专业机构健全完善内控体系时同步完成。同时加强巡察整改及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集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企业发展方向出现明显偏差的问题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用中央精神统领企业改革发展。集团召开党委会扩大会,深入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及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有关文件。二是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确保重大事项前置研究,切实履行好党委把方向、谋大局、保落实的职责。三是深刻反思钢贸案件对“新网工程”建设的客观影响。虽然集团从事钢贸经营与落实市政府“厦府〔2012〕196号”文件精神在时间点上基本没有交叉,但2012年钢贸案件的发生对企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着手重新修订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确立为农服务、为社区服务的功能定位,打造“新型城市供销合作经济体”,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四是出台《关于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经营发展质量的意见》指导集团全年改革发展,对各经营单位下达经营目标与考核办法。五是今年4月至6月先后制定《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贯彻市国资监管工委2018年工作要点》,确保党建工作落实落地。

2.关于传统主业萎缩,主要利润来源于资产出租的问题

集团经营班子对农产品供应链业务开拓、再生资源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宗资产自营等业务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稳住基本盘,改造提升传统主业,拓展新兴业务的发展思路。一是稳住资产运营基本盘。整合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营管理,严格执行2017年11月修订的集团《资产出租管理规定》,确保资产收益稳定。二是提升对专业市场的培育和运营管理能力。在2018年底按照我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并启动厦门市旧货市场升级改造。三是对集团大宗资产运营进行调研、谋划,制定“中国供销(厦门)商贸中心”招商方案,拟收回泛华大厦房产筹划自营。四是开拓农产品供应链业务。开展合作经营,实现农产品产销对接,重塑供销社企业“直采直供、货真价实、安全可靠”的品牌形象。五是激活再生资源经营。于2018年底完成报废汽车场地地下水二级评估及整体升级改造,逐步推进回收公司混改。六是大力扶持农资经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加强风险防控。

3.关于集团党委抓大事、抓制度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修订集团“十三五”规划,围绕发展需要,调整内设机构,将党办(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监察室分设,将财务部和审计部分设,强化职能分工,强化党建、人力资源管理、监督、风险控制等职责。制定人才招聘与培训计划,推动配套考核、轮岗、员工与企业同成长等机制建设,着力加强团队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二是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提交党委会研究的事项进行内容细化,明确需上会研究的不同类资金调动和使用的数额,提高可操作性。每月定期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同步报送市商务局及市纪委接受监督。制定集团党委《党费管理使用和管理规定》,规范党建经费管理。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集团党委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间安排表,上半年开展了9次中心组学习。2017年底至今,组织党员参加6场十九大系列专题辅导,深化了党员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二是严格按要求做好中心组学习台账,确保会前有学习材料、重点发言材料,会中有签到记录、会议记录、照片材料,会后资料及时归档。规范岗位交接程序和内容,确保资料交接完整、及时。三是集团领导带头上党课。党委书记、董事长带头为全体党员上党课,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均分别到所在支部上1次党课。四是立行立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分别认领问题,带头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已将10条整改措施落到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由集团党办跟踪督办。五是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课6次。2017年、2018年初各支部均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学习计划,利用“厦门党建e家”建立台账。集团每月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汇报工作落实情况。每月底填报《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统计表》,将“三会一课”开展的时间、内容等具体情况报集团党办备案。

5.关于党委自身建设不重视的问题

一是启动集团党委换届工作。2017年3月集团党委申请延期至班子成员配齐时换届。截至2018年7月,集团除纪委书记尚待配备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已相继配齐,集团党委换届工作已经启动,将于9月份完成。二是2017年集团已报送《关于要求成立监事会的请示》。因当前市国有企业监事机构正在调整,新的管理规定尚未出台。待管理规定出台后,集团将再报请上级牵头成立集团监事会。三是2018年6月4日根据市商务局直属党委的批复,集团纪委正式成立。集团已将纪检监察室与党办、人力资源部分设。确定1名专职纪检干事,并派出学习纪检工作专业知识,确保纪检三转到位。四是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再次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并结合巡察整改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11条,涉及5个方面,提出批评、自我批评意见9条。五是集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活动。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编入党委下属的4个党支部,2018年至今集团领导参加支部学习活动共34人次。

6.关于支部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支部建设。根据2016年支部换届选举结果,2018年6月将4名支部负责人任命为支部书记,支部完成支委增补。二是针对“三会一课”相关记录缺失的问题,要求新成立的支部继续做好2014年支部调整前后的相关资料台账的保管。集团党办于2017年6月、9月分别对各支部的党建工作台账进行检查,要求各支部务必做好支部换届期间的党建工作资料交接。三是结合集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就各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情况,由各支部自查、集团党办开展检查。各支部均在2016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2017年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民主评议。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7.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1)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不到位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2018年度开展了9次中心组集中学习。集团领导带头辅导、重点发言,16名中心组成员共撰写了22篇学习心得,在中心组学习会上互相交流讨论,计划还将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题学习。二是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检查与结果运用。制定集团党委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开展落实情况检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中层干部开展年度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组织四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并由集团领导牵头对各部门、企业进行检查,2018年1月、6月在集团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员工间开展廉政谈话累计109人次。着手修订集团年终绩效考核方案,将党建考核项目纳入管理效能考核,细化党建考核内容,并调增党建考核权重。将部门、企业负责人抓党建和廉政建设责任要求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领导任期、薪酬、绩效相挂钩。

2)管党治党松软不力,发生多起违纪违法案件

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对照检查及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学习、深入反思。二是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总经理办公会、支部会上开展廉政教育,通过案件通报、旁听庭审、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回诊自查,深刻反思案件根源,并开除相关人员党籍。三是梳理完善集团制度、流程,扎紧制度笼子。业务合作方遴选、项目招标、资产公开竞争招租方案按程序进行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修订资产出租管理制度,统一规范资产招租公告、招租规则及租赁合同范本。四是强化监督,传导压力。集团将成立内部控制与审计领导小组,由集团纪委书记任组长,完善内控机制,对重要、关键岗位制定风险清单、开展风险排查,重点检查工程、资产出租、“三重一大”决策、投资、贸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3)党内监督机制,政治生态不够健全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一岗双责”,明确主体责任,认真抓好落实。二是规范会议议事制度。细化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落实到位。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廉政谈话制度。 2018年上半年,集团领导对2人开展诫勉谈话,对3人进行提醒谈话,集团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共计47人次。四是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风险管控。将审计部独立分设,筹划选聘专业机构健全优化集团风控体系,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五是继续开展好年度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出台集团《“1+X”专项督查工作方法》,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动“1+X”专项检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

8.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工作被动无为的问题

1)纪检监察组织不健全

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一是根据市商务局直属党委的批复,集团纪委于2018年6月正式成立,现已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事,纪委书记待上级配备到位。二是集团党委会专题研究明确纪委监督职责。2018年5月,集团纪委制定“五抓五重”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2)履职能力薄弱

一是提升纪检履职能力。将于9月底前完成纪委的《议事规则》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制订。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强化业务交流学习。按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求开展工作,将谈话函询纳入纪检常态化工作事项,6月底完成对巡察发现问题的调查处理。二是建立健全集团信访工作机制,确保所有信访件处理有跟踪、有反馈。2018年集团收到信访件2件,内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已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信访人。对钢贸业务接待费的信访件进行调查,该问题线索相关部门已移交市纪委和市检察院立案处理。

(四)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9.关于留不住人才,员工队伍老化的问题

一是结合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人才招聘引进方案,优化团队结构。二是干部员工轮岗交流与内部传帮带相结合,加快年轻员工成长。三是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员工培训,上半年已进行14次培训,113人次参加。四是拟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完善集团绩效薪酬体系,建立员工与企业同成长机制,为集团选人、用人、留人奠定基础。五是修订完善《员工统一福利制度》、《特殊岗位员工管理办法》,增强员工归属感。

10.关于中层干部长期没有交流轮岗的问题

制定集团《岗位轮换暂行办法》,建立员工轮岗机制,明确集团中层干部、员工轮岗年限,做好对轮岗人员的考评。结合集团经营管理,2018年通过轮岗交流,除有专业资质要求的岗位外,已没有在同一部门连续任正副职超过10年的中层干部。

11.关于干部选任环节不规范的问题

集团干部选任环节不规范的问题都发生在2014年以前,集团已于2015年12月修订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的原则、条件与程序。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干部任前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集团组织人事部门员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制度与流程,形成干部选拔的考察预告、考察材料、公示等格式样本。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2.关于业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2013年以来市供销社集团及各子公司业务接待普遍存在无接待事由和接待对象,无法如实反映接待情况

一是结合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相关规定,修订《业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的类型和标准,在接待申请和费用报销时须填报接待对象。二是在日常稽核接待费报销时,要求按制度严格审核,不合规定的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2)子公司接待费报销疑似拆单

一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二是要求财务管理中心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报销手续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三是结合集团“1+X”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四是加强对业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执纪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并通报。

3)2014年7月集团购买3瓶高档酒

一是3瓶酒系子公司业务招待使用,向已离职的原领取人收回价款2640元。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接待行为,做到公务接待不饮酒,商务接待不使用高档酒。自2014年8月起,集团及所属单位无购买与使用高档酒问题。三是结合集团“1+X”专项检查,将业务接待纳入常规检查内容,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4)2013年12月报销景点门票

三张日光岩门票180元系子公司接待客户产生,现已退款到位。二是集团领导与3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要求干部员工加强反思,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各类规章制度。

13.关于个别企业出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出差必须填报《出差审批表》,赴外地参会必须附相关会议通知,否则不予报销。

(六)关于“四资一项目”等方面问题

14.关于资产未公开招租造成国有投资收益潜在流失的问题

经集团党委会专题研究,责成集团派出参股企业的股东代表处理国有投资收益潜在流失问题。一是参照国有企业标准,修改参股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实行资产公开竞争招租。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法》的相关回避制度,预防和杜绝违规关联交易。二是集团书面授权委派的股东代表通过合法途径追缴场地使用费。目前参股企业已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研究整改事项。三是针对相关人员的违纪问题,由上级纪检组予以党纪立案。

15.关于大宗钢贸巨额损失债权追讨进展缓慢的问题

1)应收逾期债权款项7477.18万元

一是采取追讨措施。该案于2012年7月以合同诈骗罪报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7年1月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集团转入采取民事救济,委托律师提起诉讼,集团党委也多次研究债权追讨方案,积极跟踪案件处理。二是该案仍处民事诉讼案法定审理时限内。该案于2017年10月17日二审起诉,2018年1月18日开庭,目前二审还未判决。三是督促委托代理人加强与二审法院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判决结果。密切跟踪其他债权人对涉诉财产的执行动向,妥善维权。

2)应收逾期债权款项1071.39万元

该案集团已胜诉,并进入审判执行阶段,集团将及时协同法院开展案件执行工作。

16.关于项目环评工作缺失,报废汽车拆解业务无法正常进行的问题。

一是原报废汽车拆解场地位于高崎机场附近,为保障金砖会晤,2017年7月场地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拆除,场地归还机场,以致报废车辆堆期较长。二是集美再生资源集散中心项目于2017年4月10日环评通过三级认证,2018年3月按要求进行二级地下水评价,预计年底完成场地升级改造。集散中心一楼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专用,目前已按程序完成场地平整,分区规划,购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设施设备。其余部位不适宜从事报废汽车拆解及金属分选加工,则进行对外公开竞争招租。

17.关于商贸中心建设进展缓慢,影响集团招商发展规划的问题。

一是于2018年3月建立项目临时党支部,凝聚各单位、各专业技术团队合力,全力推进“商贸中心”项目建设。二是集团党委于2018年6月召集项目代建、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听取工程质量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专题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三是集团工程部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相关管理人员均常驻项目现场办公。四是目前项目正负零验线完成。

18.关于拥有优质资源却不作为,长期向民营企业输送利益直至案发的问题。

1)报废物资销售未公开招标

2014年开始就遴选报废汽车拆解销售业务合作方通过集团网站、市国资委网站、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开招投标;2016年10月开始对部分报废汽车进行自行拆解,并就报废汽车拆解的废钢销售开展公开招投标。现子公司正尝试通过混合制改革提升竞争力。

2)“集美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出租未公开招标,租金偏低

原合作方自2012年10月29日起整体承租集美再生资源集散中心以从事再生资源经营,原合同租期5年,后因其经营困难,双方同意协商终止租赁合同,既双方实际租期仅4个多月,实付租金和管理费共计47.24万元。厂房收回后,集团子公司于2013年5月通过集团及市国资委网站对该厂房进行公开竞争招租,但因该厂房区位、交通、配套不佳,招租困难,直至2014年3月分3次才出租完毕,除公司自留部分外,其余年租金和管理费为98.08万元,公开招租价格与此前整体出租相差不大。

19.关于子公司部分预付货款占用时间较长的问题

集团下属子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1日、2017年2月8日执行化肥采购,截止2018年7月20日,两笔订单的到货率分别达94%、95%。该子公司将综合考虑企业自身库存情况和市场需求、区域布局、推广进度等因素与供货方约定最迟于2018年年底前将剩余货物发运到货。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共移交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2件,问题线索已由巡察组移交市商务局纪检组,且正处核查阶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市委第一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市商务局党组和直属党委的指导下,市供销社集团党委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不断深化。下阶段,集团党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集团经营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委在国企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提高领导班子建设,发挥班子整体效能;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把全面从严治党转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成果、党建成效转化为推动集团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二)压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经营班子齐抓共管,纪委监督协调,各支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个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确保全面落实。

(三)构建长效机制

以巡察反馈的问题为主线,倒查制度漏洞,以预防、治本为目标,开展制度纠偏补缺。梳理集团内控体系,着重对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建设、资产租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风险监控,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运行机制。

(四)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20字”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规定,紧扣集团发展实际需求,把好民主推荐关;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测评关;严格工作程序,把好集体决策关。强化人才优先的观念,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加快后备干部培养,优化队伍梯次结构,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集团党委将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运用好巡察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新时代的新机遇,凝聚力量,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城市供销企业服务三农、服务民生的力量,推动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92-2205816;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后埭溪路28号皇达大厦12楼1204。邮政编码:361004;电子邮箱:xmco-op@163.com。

                          中共厦门市供销社集团公司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