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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供销社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17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厦门市供销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0年4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集团党委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集团领导班子、各党支部、各部门、各企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将思想统一到整改工作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回头看”的重要意义,深度警醒、深刻反思巡察“回头看”发现的各项问题,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二)聚焦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集团党委切实扛起巡察“回头看”整改主体责任,由集团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清单》,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并建立完善整改跟踪督查机制、整改情况通报机制。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与巡察整改相关党委会8次、动员部署会1次、碰头会7次、整改工作推动会6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体系

集团党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强化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建章立制,强化集团党建基础,优化经营管理体系,进一步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严防整改问题的反弹回潮,又防止新问题的产生,推动集团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先后制定、修订完善了20项制度,其中,党建方面3项、监督执纪方面2项、职能管理方面7项、业务经营方面8项。

二、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委抓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关于“集团党委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和要求,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二是坚持党组织前置研究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整改期间累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3项。三是根据《党委会议事清单》、《“三重一大”事项审议权限》、《提交集团会议研究事项层级设置》,严格按照职权范围和议事规则,明确划清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专项会的权责边界,对集团各类会议实施清单化管理。四是严循议事原则、议事流程和议事纪律,制定《党委会流程图》、《党委会议事规则路线图》、《“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流程图》,会前充分论证上会事项,加强对议题的审定把关,会上严格按议事程序和规则进行集体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议事效率,规范会议记录纪要,会后按决议要求做好责任分工与工作落实,定期开展执行监督检查。

2.关于“集团原党委书记履行巡视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有力,班子成员间分工不够合理、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协作配合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灵活运用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线上讨论、线下交流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效果。本年度已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0次、专题学习5次,19名党委中心组(扩大)成员共撰写了81篇学习心得体会。二是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民主意见建议,班子成员深刻对照检查,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三是深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围绕整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相互帮助找差距、查不足,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维护班子团结和队伍团结,汇聚合力,推动集团上下齐心协力抓整改、促发展。四是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选派2名干部挂职任集团副职领导,集团领导班子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根据领导干部配备情况,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分管领域和职责要求。现集团党委过渡班子成员间分工合理、沟通协调顺畅、协作配合有力,为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和企业发展打牢了基础。五是重新调整集团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有关工作,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当先锋、做示范、共创六连冠”主题实践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振干部员工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精气神,整治“慵懒散”。

3.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及时召开党委专题会议,进行深刻反思、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并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相关情况通报,结合《厦门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负面清单》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追责问责,依规免去相关责任人职务,明确其不再分管具体业务,并调整其薪酬待遇。三是修订《2020年度集团党委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对照清单全面履职履责,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分头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形成落实情况报告,并召开专题分析研判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明确整改方向,逐条整改落实。四是利用集团各类教育平台,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加强日常学习教育;通过个别谈心谈话,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间互相提醒督促;通过交流学习、分析研判和工作指导,增强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意识。五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书》,确保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健全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各部门、企业重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评估,逐一提出防控措施,靠前加强预警防范。六是针对集团经营管理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从源头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先后制定出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1项,其中,问责处理方面2项、资产管理2项、贸易管理4项、安全生产方面3项。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二形成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工作计划安排》,严格执行会议程序和各项要求,召开会前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开展谈心谈话,集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充分做好会前准备。三是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坚持“刀刃向内”开展自我剖析,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集团领导班子共查摆问题5个,剖析原因4条,提出整改措施5条;班子成员共查摆问题23个,剖析原因18条,提出整改措施23条。

5.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不够透”的问题

一是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找准集团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融入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部署,与帮扶挂钩村开展党建共建,深化党建引领,助力扶贫攻坚。二是通过轮岗、内外交流加快人才培养、锻炼,加强主业经营和职能管理团队建设。本年度截至目前集团内部共计轮岗16人次,外派挂职或跟班学习5人,引进挂职人员7人。三是强化考核,自加压力,向市商务局提交《企业负责人2020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建议》,待批复确定。四是服务“三农”,在去年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灌口镇开拓2个新的农村综合服务网点,并创建市级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五是突出做好农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农产品供应链和农副产品民生交易平台等主业,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农产品电商业务,自觉担负起供销社企业服务“三农”的职责使命。此外,在确保风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积极调研论证开展其它相关供应链业务。

(二)缺乏长效整改机制,落实整改前紧后松方面

1.关于“在追讨国有投资收益潜在流失中措施采取不到位,在加强对参股企业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的问题

一是厘清“在参股企业丧失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位”的问题,并形成检查报告,深刻反思集团在采取追偿措施、投资决策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针对“场地出租造成公司50多万元收益损失”问题,已采取民事诉讼救济措施,目前已取得实质性成效,后续按司法程序继续推进。三是根据领导分工调整情况,同步调整派往参股企业的我方股东代表、董事、监事人选。四是履行好对参股企业的监管责任,督促参股企业非专业市场房产实行公开竞争招租制度,并按时报送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五是举一反三,规避风险,今后在参股企业的合作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中,坚持强化集团在参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权力地位,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关于“大宗钢贸巨额损失债权追讨跟踪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设立集团风控部,配备法务负责人,加大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力度,积极推进司法程序。二是大宗钢贸债权案件已全部进入司法程序,其中大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执行程序,截至7月,已执行到位款项600余万元,后续继续推动加快财产分配执行以挽回损失。

3.关于“集团预付账款未到货情况依然存在,对经营风险认识不足、防控不到位,落实整改前紧后松”的问题

一是对开展物资贸易的经营单位进行审计监督检查,核查集团物资贸易业务预付款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整改至今预付款余额下降81%。同时,深刻反思集团在开展业务经营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加强赊销、预付款等信用交易业务管控,风控关口前移,做好前期调研工作,进一步降低交易风险。加强执行情况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即刻处理。三是建立配套制度,制定集团《贸易管理规定》、《贸易业务信用管理规定》、《贸易逾期业务处理规定》、《贸易业务权限指引管理》。

(三)攻坚克难劲头不足,重大项目推进乏力方面

1.关于“万寿旧货市场转型升级处于停滞状态,2019年以来还存在应收未收租金”的问题

一是认真反思集团在启动旧货市场转型升级项目、决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同时,提请市商务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积极做好商户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签署腾退协议,予以免收部分场地占用费,已于6月30日正式关门收回场地,完成整体清退工作。三是制定旧货市场招租方案,在市产权交易中心招租平台公开挂牌招租。

2.关于“报废车辆未按相关规定予以拆解,回收公司业务基本处于停顿状态,集团推进回收公司混改未能完成”的问题

一是核实回收公司“2000吨报废车辆按解体废钢铁拍卖处理”的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同时,认真反思集团在开展回收业务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进一步理顺回收公司体制,根据《清理注销回收公司所属剩余2家经营部的请示》,按计划清理注销剩余2家经营部,解除挂靠经营,消除潜在风险。三是形成《理顺回收公司经营情况及调整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案》。积极接洽、调研、论证开展新业务,待论证成熟后再作进一步决策。后续,视回收公司业务推进情况,重新论证是否需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3.关于“‘商贸中心建设进展缓慢,影响集团招商发展规划’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针对性、有效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制定推进商贸中心项目建设工作计划表,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复工,7月22日已实现项目主体工程竣工,7月23日五方联合竣工验收合格。二是成立“商贸中心”项目效能调查组,对“商贸中心建设进展缓慢”问题开展调查,后续将依据调查结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效能问责。三是制定《关于商贸中心项目房产按现用地性质推进公开竞争性招租的方案》,在推进产权证办理手续的同时,按现办公用地性质推进公开竞争招租,加大招商宣传力度,开展预招商。

4.关于“推动引入供应链项目调研不够充分,推进缓慢”的问题

一是查找原因,切实反思,集团在农副产品供应链业务上刚刚起步,缺乏长远规划,且整体体量小,因此在推动引进相关供应链项目上,集团虽不断沟通、协调、努力,但最终因项目选址用地难以按预想方案落实而无法落地。二是调整工作思路,在市委第五巡察组和市商务局的支持、协调、督办下,引进新项目合作主体,经多轮密切沟通,达成合作意向。制定项目方案,下一步将按流程推进相关工作。三是深入了解上海、深圳等地农副产品供应链运转模式,进一步积极学习论证新的供应链项目。

(四)举一反三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仍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基础和规范。二实行“培训准入制”,组织各党支部“厦门党建e家”管理员参加岗前业务培训、召开新旧管理员经验分享交流会,切实提升实操能力。同时选派党务干部参加相关培训,巩固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已制定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7月初集团报送的“参观见学感悟深,合作共建促发展”获选全市贯彻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优秀案例。制定《领导党课计划表》,集团党员领导干部均按计划落实党课授课任务。五是为加强党务工作的严肃性,今后在人员配置上确保党办和人力资源部的员工均为中共党员。六是根据领导班子分工重新调整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出台《明确企业宣传工作机构及人员的通知》明确党委和各党支部负责宣传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七是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工作要点》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0年度任务安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督导考核,推动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

2.关于“干部选任环节仍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熟悉并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二是修订完善集团《内设部门和子企业领导职务人员选拔任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突出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干部选任的规范程序开展。三是向上级党组织学习和讨教,形成谈话记录格式范本,进一步规范各类谈话记录。四是要求拟提拔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对照岗位履职要求,认真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并由专人审核把关。

3.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按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谈话对象切实做好表态发言,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把思想谈深、工作谈实、问题谈透。二是建立谈心谈话记录台账,规范谈心谈话记录存档工作,按谈话类别使用相应的谈话记录本。

4.关于“履行监督职责能力仍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集团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实施精准监督的意识。针对巡察“回头看”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同时,积极协助集团党委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相关事项的调查报告。二是通过观看业务电教片、组建集团专(兼)职纪检干部学习交流群、到其它国企开展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坚持每年至少召开2次纪委(扩大)会议,组织集团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纪党规。三是加强向上级纪委、纪检组的请示汇报,及时做好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企业政治生态研判分析报告、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等重大事项的请示汇报。四是修订完善《集团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集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督促推动建立《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红线底线。此外,加强对企业落实上级重大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执行落地。五是增配挂职纪委副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各1名,并选派员工挂职学习、外出培训、协助上级开展工作,进一步充实集团纪检监察力量,不断提高集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问责倒逼整改不够,持续形成震慑不足方面

1.关于“党委班子原则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组织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规党纪及中央重要文件精神,结合专题学习和工作实践,提高班子成员工作的原则性和纪律性,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制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结合集团实际,对照《意见》标准,提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任务和措施。三是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重新分工,该已免职领导不再分管业务。

2.关于“案后整改不落实”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核实集团涉案房产出租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同时,深刻反思集团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积极协商,收回房产,目前13处涉贿房产中的11处已收回,2处已签订腾退协议。三是制定《资产租赁日常管理办法》,修订《资产出租管理规定》,通过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台账、公开竞争招租、诉讼解决争议、将违规承租人纳入黑名单、取消违规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等方式,进一步规范集团资产管理工作。

3.关于“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核实钢贸案件、部分房产未公开招租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案件的情况,形成相关检查报告,同时收集整理高崎经营部火灾案材料。切实反思集团党委在追责问责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制定《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问责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集团失职失责、违规经营等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三是针对钢贸案件、部分房产未公开招租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案件、高崎经营部火灾案件等责任问题进行梳理,并开展相关问责工作,后续将依法依规处理。

4.关于“边改边犯,继续违规经营”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融资性贸易业务开展审计监督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同时,深刻反思集团在业务经营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全面终止原涉及融资性贸易的有关业务,今后不再开展此类业务。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目前已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由市商务局党组提醒谈话1人,集团党委提醒谈话1人。三是制定《贸易管理规定》、《贸易业务信用管理规定》、《贸易逾期业务处理规定》、《贸易业务权限指引管理》,确保今后贸易业务合法合规正常开展。

(六)未以整改为契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方面

1.关于“资产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

一是全面摸清“家底”,完成集团房产的权属、面积、入账、使用和实物现状的清查盘点工作,到档案馆查询历史档案不完整、产权不清资产的相关材料。制定方案处理盘点中发现的差异,最终形成统一规范的资产管理台账和登记账簿。今后坚持每年开展1次集团房产盘点工作。二是对于未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的房产,已完成原产权权利人破产清算的历史证明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逐一推进权属变更登记办理。三是制定《资产租赁日常管理办法》,修订《资产出租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集团资产管理工作。

2.关于“管理粗放,大量资产闲置”的问题

一是着手启动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方案论证,未来将在该体系中纳入资产管理模块,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效率。二是完成集团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并形成相关报告,对盘点存在的差异问题一一明确处理办法。同时建立定期盘点工作制度,今后坚持每年开展1次集团资产登记台账变更情况核实工作。明确资产管理权责与责任分工,对产权等资产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完善资产管理台账。三是按要求完成相关房产历史档案完善及入账工作,经全面清查盘点,已无其它未入账房产。四是全面梳理闲置房产资产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租工作,完成71%闲置房产的招租工作,剩余闲置房产已对外公开竞争招租。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3.关于“漠视监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且不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的问题

一是对集团资产台账登记情况进行全面盘点核实,今后坚持每年开展1次集团资产盘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泛华大厦房产相关事实经过进行梳理核查,并形成检查报告,核实分成面积下降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因。二是向市联社调阅、备份泛华项目相关历史资料10份,切实做好相关历史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

4.关于“对商贸中心项目施工单位督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检查核实“思明区通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形成检查报告。深入反思集团在对商贸中心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督促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加快集团内部审核流程,确保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三是敦促代建、监理单位认真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共管账户拨付资金至农民工工资专户,通过工资专户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至主体工程竣工,已未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四是集团“商贸中心”项目效能调查组对“督促施工单位拨付农民工工资不到位”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后续将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效能问责。

5.关于“部分内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已开展集团经营考核单位年终绩效薪酬审计及相关物资贸易业务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检查,今后坚持每年至少开展2次企业内审或专项审计工作。二是将风控职能从审计部剥离,设立风控部,履行风控、贸管、法务职能,提高集团风险管控和审计工作的专业化、专职化水平。三是增配专职审计工作人员1名,进一步充实集团审计工作专业力量。

6.关于“规范完善资产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集团纪委加强对跟踪落实集团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管理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完成相关资产台账梳理及核实盘点工作,形成统一规范的资产管理台账。同时制定《资产租赁日常管理办法》,修订《资产出租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集团资产管理工作。

7.关于“2016年以来对涉案人员作出停发工资处理存在处理依据不明、处理标准不一的现象”的问题

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涉案人员工资停发时间节点进行全面梳理,根据相关规定,制定《集团员工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期间、受行政刑事处罚、受处分薪酬待遇处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对涉案人员的处理方式和标准,今后将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和监督检查。

8.关于“集团多年未给一线员工涨薪,而领导班子交通补贴却按照规定上限领取,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修订《集团员工统一福利制度》,设立集团企业年金、为员工提供工作午餐,切实落实员工合理化建议和为职工办实事项目。二是结合集团发展实际情况,执行《集团员工薪酬优化方案》,修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分阶段逐步优化员工薪酬结构和水平,建立与绩效相挂钩的员工薪酬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三是根据相关政策,调降集团领导班子交通补贴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市商务局的指导帮助下,集团党委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仍需持续推进、巩固深化。下一步,集团党委将以更严的精神、更实的作风,不折不扣地做好巡察“回头看”的“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成效,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断提升集团上下落实整改工作的精气神,坚定不移地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整改事项一个不落、整改问题见底清零。

(二)从严从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慎终如始地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定期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查、防止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即知即改,合并整改。

(三)举一反三,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制度机制常态化、长效化,举一反三,真正发挥治本作用,进一步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仍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深入查找问题、补齐短板,优化制度机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源头上封堵滋生问题的漏洞。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大督查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成果运用,加快集团改革转型

用好、用活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集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牢记供销使命,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农资、回收、专业市场、资产运营等传统主业转型发展,多渠道开拓新兴业务,依法依规开展贸易业务,加快集团改革转型,重塑集团核心竞争力,全力扛起“服务三农、服务民生”的责任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294915;通信地址:厦门市后埭溪路28号皇达大厦1204室集团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61004;电子邮箱:xmcoophr@163.com。

中共厦门市供销社集团公司委员会

2020年1117